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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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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黑龙江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按照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八五”普法(pǔfǎ)规划总体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nóngcūn)集体经济组织法》,提升广大群众和基层工作人员对该法的(de)认知与理解,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tīng)积极部署,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kāizhǎn)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传月(yuè)活动,成效显著,为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省农业农村厅与(yǔ)省人大农业林业委员会、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紧密合作,精心印制了《一图学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挂图。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权益、组织运营以及资产管理(guǎnlǐ)等(děng)关键内容进行了细致解读,让普通群众也能轻松理解。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响应,在人员密集的集市、广场、村委会等地悬挂(xuánguà)宣传条幅(tiáofú),向群众发放一封信、宣传单(xuānchuándān)、小册子等宣传材料(xuānchuáncáiliào),在办公区域、农村文化礼堂、宣传板、公示栏(gōngshìlán)等明显位置张贴宣传海报,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 宣传月期间,省农业农村厅举办了专题(zhuāntí)培训班,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相关工作人员200余人参加。通过深入解读和(hé)案例分析相结合(xiāngjiéhé)的(de)方式,帮助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法律条文的内涵和适用范围,提升工作能力。 黑龙江省农村(nóngcūn)产权交易中心在密山市组织培训宣讲(xuānjiǎng)(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供图) 各地结合自身实际,线下通过开展培训进行宣讲、解读,线上采用主流媒体、公众号、短视频平台、文案推送等多种方式创新宣传路径,开展了(le)丰富多彩的(de)宣传活动。哈尔滨市(hāěrbīnshì)农业农村局下乡普法(pǔfǎ)宣传活动在哈尔滨新闻报道;黑河市农业农村局在(júzài)西岗子镇大集活动中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赴密山市、绥棱县等6县(市)开展培训宣讲;勃利县组织各乡镇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83次,受众达(dá)1.6万人次(wànréncì);通河县富林镇组织各包村工作队深入农户家中把宣传材料送到农民手中(shǒuzhōng)…… 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yuè)活动开展以来,全省累计印发和(hé)张贴宣传海报3万余份、宣传单及(jí)小册子等各类宣传材料40余万份;组织开展386场线上线下培训、宣讲等。各类宣传活动覆盖基层干部、党员、农民(nóngmín)群众等超60万人次,普法工作成果丰硕。通过密集宣传与深度解读,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zhōnghuárénmíngònghégu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显著加深,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明显增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jiànshè)、集体经济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fǎzhì)环境,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注入(zhùrù)法治动能。 省农业(nóngyè)农村厅将持续加大(jiādà)对《中华人民共和(hé)国农村集体经济(jítǐjīngjì)组织法》的宣传贯彻力度,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方法,确保法律在农村地区落地生根,有效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办事、规范运行,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shíshī)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shìchǎng)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shēngmíng):本(běn)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suǒyǒu),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zhuījiūzérè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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